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24

Faith24.综上

Faith24.综上所述,明显可知,得救之信,也就是对真理的内在承认,只可能存在于那些处于仁爱的人里面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15

Faith15.这个

Faith15.这个顺序就像意愿的一切通过理解力进入身体行为的顺序。没有理解力,意愿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;没有意愿,理解力也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。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,两者必须联合行动。或也可说:属于意愿的情感若不通过属于理解力的思维,就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,反之亦然;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,它们必须联合行动。请认真想一想:若从思维中拿走属于某种爱的一切情感,你还能思考吗?若从情感中拿走一切思维,你还能被任何东西打动吗?或也可说,若从思维中拿走情感,你还能说话吗?若从情感中拿走思维或理解力,你还能做什么?仁与信也是如此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#11

Faith11.由于

Faith11.由于信仰是对真理的内在承认,还由于信仰与真理是一体,或同一个,如前所述(2, 4–6节),故可推知,没有一种内在承认的一种外在承认不是信,虚假的说服也不是信。没有一种内在承认的一种外在承认是一种对未知之物的信,对未知之物的信纯粹是记忆知识,这种知识若被确认,就会变成说服。那些持守这种知识和说服的人认为某事是真的,是因为某人就是这么说的,或相信它是真的,是因为他们已经确认它;然而,虚假能像真理那样被确认,甚至有时更容易被确认。出于确认而认为某事是真的,就是认为别人所说的话是真的,然后还没有先检查一下就确认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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